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张忠考)11月17日,以国家督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研究员彭钢为组长的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山东淄博市高青县进行了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复查。
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问询答辩,分组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网络问卷,实地查看等形式,对高青县的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全面复查,共对高青二中、高青三中、高青五中等9所城乡中小学(包含1处教学点)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
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高青县持续提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创建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11月18日,在济南召开的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山东反馈会上,高青县成立7个教育共同体的工作经验得到了国家教育督导组的一致认可,认定高青县义务教育均衡水平得到了较好的巩固提高。
2015年高青县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验收以来,立足高位均衡,着眼内涵发展,完善保障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探索“共同体”办学模式,以县属学校为龙头成立了7个教育共同体,实现了干部、教师等资源的共有共享,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创造性实施了教职工分批次聘任制度,实现了教师由“学校人”到“系统人”的转变,推动县域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2017年9月,被确定为山东省首批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
高青县将以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复查为契机,以“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为目标,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努力办好让高青人民放心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