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郝书明)为进一步推动学校“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活动月”活动向纵深开展,邹城四中南校区于9月14日下午,在二楼会议室召开了活动推进会。
据悉,“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活动月”的召开,旨在解读活动开展的深层意义,重申“活动实施方案”,推动和深化活动开展进行。活动上,分管领导史政涛副校长,着重强调了活动中安全行为习惯、遵章守纪习惯等10个重要行为规范习惯的养成;解读了“活动月”中课堂常规、课间常规等7个日常行为规范常规;重申了21条“学生行为规范量化标准”。要求各班结合学校《学生行为规范量化办法》,发动学生参与讨论,制定适合各班实际的“学生行为规范量化管理办法”,成立学生行为规范量化评比小组,公平、公正、公开每项活动,及时总结,切实讲活动落到实处。
此次“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活动月”推进会的召开,明确了必须将“行为规范”概念具体化、形象化,让学生的自觉行为通过活动的开展在潜移默化中得到培养,努力打造文明、规范、和谐的书香校园。学校相关领导、处室负责人、班主任、科任教师和后勤工作人员60余人参加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