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任泽霖 王文振)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青少年,学习和弘扬焦裕禄精神,让法治的阳光普照校园,结合博山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5月23日,山东淄博博山区“法润孝乡·法律进校园活动”来到源泉镇裕禄中学,邀请山东盛诚律师事务所丁亚楠律师作了一场生动形象的法治报告。
报告中,丁律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真实、生动的案例,为学生们讲述了法是什么,我国都有哪些实体法,哪些程序法,中国古代和现代审理案件的区别,同时通过图片讲解了古代的法治名人事迹以及古代公堂与现代法庭审理案件的区别,并向同学们展示了律师袍、法袍等物件。报告结束后,在裕禄中学开展了“模拟法庭”活动,中学生们全程模拟案件审理过程。在模拟法庭上,裕禄中学的学生分别扮演了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原告、被告以及律师等不同法庭角色,呈现了一堂精彩的庭审现场。“模拟法庭”通过选取贴近学生生活、具有代表性的案件素材,采用逼真的场景,让学生们了解审判流程,提高法律学习效果,也起到了警示的作用,使全校师生真切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使学生们接受了一次有效的法治教育。
此次活动得到了裕禄中学师生的一致好评,不仅彰显了针对青少年普法“法润孝乡·法律进校园活动”的鲜活主题,一改往日平淡的普法宣传形式,并且做到了法德结合、寓教于乐、寓教于人,达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教育效果。(淄博市博山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