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
走亲访友家庭聚餐
饮酒宴请活动增多
酒驾醉驾风险也随之上升
成为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隐患
为全力保障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效预防涉酒交通事故,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近期,结合辖区涉酒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山东省嘉祥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辖区重点路段及餐饮娱乐场所周边,持续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
行动期间,执勤民辅警采取“定点检查+流动巡逻”“错时勤务+夜间突查”组合模式,严查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规范执法流程,对酒驾醉驾行为零容忍、严处罚,切实营造“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浓厚氛围。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嘉祥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亲朋团聚,把酒言欢之余,请务必牢记“酒后禁驾”的铁律,切勿心存“距离近、喝得少、深夜无警”的侥幸。酒后驾车害人害己,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团圆,请自觉拒绝酒驾醉驾,守法出行,平安回家。
来源:山东省嘉祥县公安局交管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