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宋先媛)近期,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新区大队依托警务平台,持续加大对“失驾”违法行为的精准打击力度。1月6日至8日,大队通过深度研判、精准布控,连续查获5名驾驶证被吊销或注销后仍违法驾车上路的驾驶员,及时消除了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深度研判,精准锁定违法轨迹
自1月初起,大队指挥中心便对辖区“失驾”人员信息进行动态梳理和深度研判,通过大数据分析,掌握了多名“失驾”人员仍在频繁驾车的活动规律,为路面精准查缉提供了有力支撑。
精准查控,典型案例警示曝光
1月6日下午4时许,民警在海兴路与创业路路口开展例行检查时,查获张某驾驶的鲁F280**号车辆。经核查,张某此前因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被处罚,已失去合法驾驶资格。
1月7日上午9时许,执勤民警根据预警,在火炬大道与海兴路路口成功拦截一辆鲁F6W8**号小型汽车。经查,驾驶员王某的驾驶证早在2022年即因醉酒驾驶被吊销。
1月7日上午10时许,在科技大道与蓝海路路口,民警再次查获一名“失驾”人员王某。该驾驶员曾于2023年7月因“二次酒驾”被查处,驾驶证已被依法吊销。
1月8日上午9时许,执勤民警根据预警在海河西路与航天路路口附近巡查时,涉嫌失驾人员驾驶的鲁F638**号面包车见到警力后试图掉头逃离。民警迅速反应,成功将其拦截。经查,驾驶员李某于2025年因醉酒驾驶被吊销驾驶证。
1月8日上午10时许,在科技大道与海越路路口,民警根据预警对一辆鲁F1A6**号面包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闫某的驾驶证因逾期未检验已被依法注销,属于典型的“失驾”状态。
目前,上述5名违法驾驶员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交警提醒:失驾等于无证,切勿侥幸上路
烟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新区大队执勤民警表示:“‘失驾’人员驾驶机动车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其性质等同于无证驾驶。这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漠视法规,是潜在的重大安全风险源。”交警部门郑重提醒:驾驶证被依法扣留、吊销或注销后,驾驶人即失去合法驾驶资格,必须立即停止驾驶行为。大队将持续运用科技手段,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对“失驾”等严重违法行为开展全时段、全覆盖的精准打击。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严守交规,切勿以身试法。
供稿: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新区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