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全力防范化解冬季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根据省市县公安机关冬季守护行动部署要求,山东省嘉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嘉祥县范围内持续开展“冬季攻势”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为辖区道路交通筑起“安全屏障”。
嘉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聚焦群众冬季交通出行特点,结合酒醉驾违法行为高发时段、路段规律,科学部署警力,在餐饮娱乐场所集中区域、城乡结合部、国省县道重点路段等关键区域设卡布控,全面提升查处效能。
执勤民辅警严格按照执法规范,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检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以“零容忍”态度、“高频率”强度、“全覆盖”力度,构建起严查、严管、严治、严惩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切实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山东省嘉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