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郯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积极联动县教体局,制定了系统性的校园交通安全宣传计划,常态化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主题宣教活动,筑牢学生平安出行防线。
宣教课程紧密结合辖区实际,选取近期本地中小学生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以案释法,重点强调了未满16周岁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且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严禁驾驶“电摩”上路、驾乘电动自行车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等法律规定,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常见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车辆周围盲区的危险性以及安全横过道路等关键注意事项,让“一办法一条例”的内涵借助生动案例扎根学生心间。这些贴近学生生活、针对性强的知识,有效地引导学生们正确认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切实提升了他们“知危险、会避险”的自我防护能力。
活动现场,民警通过场景模拟、知识问答、互动游戏、标识辨认等多种“沉浸式”“互动式”的宣教方法,让同学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主动学习、深刻理解,大大激发了学生们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的浓厚兴趣,也让他们在亲身体验中增强了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取得了显著的教育效果。
活动中,民警积极鼓励并引导学生们将在课堂上学到的交通安全知识带回家中,与父母、家人以及身边的伙伴们分享,担当起“家庭交通安全小讲师”的角色。通过校园教育的辐射作用,有效解决了成年人交通安全教育难以集中的痛点,实现了“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区”的链式反应,让交通安全知识真正走出校园,融入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形成了良好的社会传播效应。
下一步,郯城交警将持续深化“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不断探索和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和完善宣传内容,推动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同时,将进一步强化与学校、家长的联动协作,凝聚教育合力,共同为广大青少年儿童营造一个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用心用情守护好孩子们的平安成长路。
(9月16日下午郯城县育新中学)
(9月17日下午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中心小学)
(9月18日下午胜利镇中心中学)
(9月19日下午花园镇中心小学)
(9月22日上午红旗小学)
(9月22日下午郯城县第六实验小学)
(9月24日下午郯城县培元学校)
(9月25日上午郯城县街道办事处十里小学)
(9月26日上午郯城县美澳学校)
(10月10日上午马头镇高册小学)
(10月10日下午郯城县第一实验小学)
(10月11日上午红花镇中心小学)
(10月13日下午泉源镇清泉小学)
(10月15日下午庙山镇中心小学)
(10月16日下午郯城县育才中学)
(10月17日上午郯城县第二实验小学)
(10月21日下午郯城县第五实验小学)
(11月3日上午郯城县第四中学七年级)
(11月4日下午郯城街道归义小学)
(11月5日上午李庄镇沙墩初级中学)
(11月5日下午李庄镇沙墩小学)
(11月6日下午红花镇初级中学两场)
(11月7日上午李庄镇中心小学)
(11月7日下午郯城县第四中学八、九年级)
(11月13日上午高峰头镇初级中学)
道路交通安全一定要重视
为守护孩子们平安上下学
这份交通安全提示
请家长、孩子一定要收好
无论是步行、骑车还是乘坐交通工具,都要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过马路时,务必走斑马线,做到“红灯停、绿灯行”,切勿随意横穿马路或翻越护栏。
注意车辆盲区。轿车、公交车、卡车等均存在视觉盲区,走路或骑车时应尽量远离这些车辆,避免进入司机视线死角。
乘坐校车或公交车时,要排队上下车,不拥挤、不推搡。乘车过程中坐稳扶好,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避免发生意外。
不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合格证车辆,不乘坐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和“黑车”,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营运车辆。
开车或骑车接送孩子的家长,请遵守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即停即走,避免长时间停留造成拥堵。同时,应提醒孩子系好安全带,确保乘车安全。
此前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共同编写了“中小学交通安全十问”
来源:郯城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