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陈冬)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水平,提高群众佩戴安全头盔的自觉性,连日来,山东省临沂高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常态化开展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整治,引导群众自觉养成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期间,该部门聚焦城区重点路段路口,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对未佩戴头盔的骑乘人员,现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讲解头盔在事故中的防护作用,有效提升辖区骑乘人员的头盔佩戴率,增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全力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山东省临沂高新区公安交通管理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