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文启)3月26日,山东省招远交警大队一中队接到市民反映在横掌苑大桥处有轿车炸街,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市民休息。
接到警情后,民警立即驾车进行查处,最终,在玲珑罗峰路口东成功将该车查获。经查,该车擅自加装尾翼。驾驶员张某因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被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招远交警提醒您“飙车炸街”有以下危害:
1.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炸街”车制造出刺耳的噪声,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特别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
2.扰乱正常交通秩序,“炸街”车除了制造噪声,往往还伴随着超速、追逐竞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妨碍正常通行,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影响大家的出行环境,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
3.极易造成交通事故,“炸街”车为了追求刺激,会做出极其危险的举动,极易导致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事故,轻则伤、重则亡,会给伤者个人和其家庭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和无法弥补的痛苦。(山东省招远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