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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交警围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开展“五大曝光”行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围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大曝光”行动,对“突出交通违法车辆”“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和“终生禁驾人员”等进行公布曝光, 以案说法,警钟长鸣,警示广大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守法文明出行。
  
  突出交通违法车辆
  
  重点对全市3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7246辆进行了曝光,其中,重型货运车3557辆、营运车3623辆、危化品运输车63辆、旅游客运车3辆。一次记12分的重点车辆163辆,其中,危化品车辆2辆,营运车辆67辆,重型货运车辆93辆,旅游客运车辆1辆。
  
  曝光了1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桓台县国道205与城西村路口,因国道205机动车车速较快,与进出城西村的非机动车有交通冲突,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淄博公安交警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途经此路段时,要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减速慢行,确保出行安全。
  
  曝光了12家高危风险企业。
  
  12家高危风险企业
  
  1名终生禁驾人员
  
  曝光了1名终生禁驾人员,宋某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此外,还曝光了3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3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案例一:2025年2月13日12时43分,陈某某驾驶鲁A***7X号轻型栏板货车沿省道228由北向南行驶至临淄区杨店村路,与由东向西行驶的骑电动自行车李某某相撞,致骑电动自行车的李某某死亡。
  
  事故中,陈某某驾车过路口观察情况不够、违反交通信号灯(黄灯进入路口)的违法行为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
  
  案例二:2025年3月23日6时40分,岳某某驾驶鲁CP***A号小型汽车,在桓台县鸿嘉星城北门西500米练家村十字路口,由北往南行驶时,与张某某驾驶的由西往东行驶的鲁C1***W号小型汽车发生碰撞,致张某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造成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人均正确佩戴安全带,受伤轻微。
  
  事故中,岳某某驾驶机动车通过路口未按照规定让行、张某某驾驶机动车通过路口未确保安全,未减速慢行都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岳某某的违法行为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案例三:2025年2月18日13时12分,国某某驾驶鲁C4***T号小型轿车顺博山区沿河西路由北向南行驶时,撞至前方同向行驶的由陈某某驾驶的鲁C3R**6号小型轿车尾部,驾驶人均正确佩戴安全带,受伤轻微。
  
  事故中,国某某驾驶机动车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导致了事故发生。(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