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期,山东省济南市天桥交警部门发现部分违停车辆驾驶人通过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方式来躲避电子警察抓拍。针对这些违法行为,济南天桥交警部门重拳出击,开展城乡道路交通治理提升行动。
3月18日,天桥区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整治行动。民警主要针对公共道路上的违停车辆,尤其是在违停情况下还实施故意遮挡号牌的机动车进行了整治。
此次行动共查处违停车辆200余起,其中遮挡号牌、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6起,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对违法驾驶人起到了警示震慑作用。
济南交警提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不按规定停车处以罚款100元、可以拖移机动车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第九十条规定,故意遮挡号牌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山东省济南市天桥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