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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开发区交警帮伤者申请救助基金渡难关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杨臻)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开发区公安交警部门协调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帮助一名伤者办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十万元医疗费。
 
  2月16日,解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行驶至香江路与井冈山路路口西侧200米处时,与一辆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解某受伤被紧急送往医院,因病情危重进入重症监护室抢救治疗。据了解,解某今年71岁,家庭条件一般,面对重症监护高额的抢救费压力巨大。因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符合《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办案民警积极为解某办理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救助基金办公室通过审核将八万余元救助款打入了解某的医药账户,有效解决了伤者困镜,保障了抢救工作顺利进行。目前解某已经转出重症监护室,正在进行康复治疗。
 
  交警提醒: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非机动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下车推行。(山东省青岛市开发区公安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