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曹百慧)2月13日,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韩庄中队民辅警走进辖区运输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夯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企业重点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活动中,民警向车辆驾驶员和从业人员宣传运输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春季出行安全常识,详细讲解货运车辆行驶有关规定,并就货运车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法超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进行宣讲。民警要求车辆驾驶员把“安全出行”的理念放在首位,为维护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