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少不了走亲访友
期间难免
觥筹交错把酒言欢
但酒后驾驶行为
害人害己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龙口公安交警提醒各位司机朋友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警察蜀黍春节期间
持续严查酒驾不打烊!
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龙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全力开展酒驾醉驾违法查纠行动,持续保持对酒醉驾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行动中,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科学安排勤务,采取流动巡逻与定点设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嫌疑车辆“逢车必查”“逢疑必检”,严管严查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春节期间,共查处酒后驾驶11起,醉酒驾驶1起,其他违法行为180余起。
酒驾曝光台
案例一
时间:1月29日23时05分
地点:牟黄路与石黄线交叉路口
数值: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9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带至医院抽取血样,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二
时间:1月30日18时15分
地点:龙口市S304处
数值: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5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三
时间:2月1日13时
地点:龙港街道渔港路与逄牟路路口处
数值: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1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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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的危害
影响视觉
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一旦饮酒,视野就会缩小,影响观察范围。
影响触觉
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
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小心“隔夜酒”
有些人误以为中午过量饮酒后等到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后等到次日早上开车一定没事,实际上,这种想法并不科学。因血液中可能仍然含有大量酒精,此时开车仍可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酒驾驶,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
龙口公安交警提示
春节期间,各种年会聚会增多,酒驾醉驾肇事风险更加突出。龙口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家庭幸福,切莫心存侥幸,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拒绝酒驾,平安回家。(山东龙口公安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