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进一步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山东省东营市交警二大队持续推进、重拳出击,对辖区内发生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加大侦破力度,近期连续破获5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并依法对案件相关违法人员进行处罚。
1、2024年11月4日21时45分许,崔某无证驾驶鲁E350**号轻型栏板货车沿玉华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铁锅炖门口处时,与步行至此处的于某相撞,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崔某驾车逃逸,后被民警查获。
2、2024年11月19日22时28分许,李某驾驶鲁E21X**号小型轿车在西四路绿洲宾馆门口处倒车时,与张某停于此处的鲁E52M**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某驾车逃逸,后被民警查获。
3、2024年11月24日20时50分许,谭某驾驶鲁EA63**号小型普通客车沿港粤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丽日大街路口处时,与沿丽日大街由东向西行驶至此处的孙某驾驶的鲁EFV62**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谭某驾车逃逸,后被民警查获。
4、2024年11月25日5时57分许,赵某驾驶鲁EFC55**号小型普通客车沿西三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采油院站牌处时,与行驶至此处的陈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赵某驾车逃逸,后被民警查获。
5、2024年11月29日22时04分许,尚某驾驶鲁EF320**号小型轿车在北一路万达万恋街入口处由西向东起步行驶时,与刘某停于此处的鲁FS06**号小型轿车、赵某停于此处的鲁E615**号小型普通客车、停于此处的龚某驾驶的鲁E6U9**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尚某弃车逃逸,后被民警查获。
警方提醒: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等待肇事者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也许事故发生并非本意
然而肇事逃逸实属故意
无论怎样,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都不能为了逃避责任而选择逃逸
否则要付出沉重的代价(山东省东营市交警二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