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严厉打击货运车辆超载超限等交通违法行为,筑牢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防线。1月3日,山东省聊城市莘县交警大队依法查获11辆严重超载超限重型货车。
当日10时30分许,莘县交警大队执勤二中队接122指挥中心指令称,有群众报警:“在热电厂有货车涉嫌超载,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请交警同志快速处理。”
警情就是命令。执勤民警接到指令后,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立即采取行动,到达现场后,执勤民警发现一批大货车,排着长长的队伍停靠在路边等待卸货,细心民警发现部分货车轮胎明显下沉,涉嫌超载超限交通违法行为。随即,执勤民警依法将大货车引导至县治超站进行称重检测。
经称重,11辆货车均涉嫌超载违法行为,具体情况为:冀D7***5(核载49吨,实载82吨)、冀DJ***4(核载49吨,实载85吨)、冀D8***1(核载49吨,实载81吨)、鲁PA***0(核载49吨,实载51吨)、鲁PA***9(核载49吨,实载51吨)、鲁PA***2(核载49吨,实载51吨)、鲁PZ***8(核载49吨,实载50吨)、冀D7***9(核载49吨,实载80吨)、冀DI***0(核载49吨,实载79吨)、冀D8***0(核载49吨,实载79吨)、冀DM***9(核载49吨,实载80吨)。
目前,11辆违法车辆已被依法暂扣,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依法处罚。下一步,莘县交警大队还将加大货车车辆超载违法查处力度,进一步巩固治超成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努力为广大群众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山东省聊城市莘县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