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贾红菲)为进一步强化冬季交通安全管控,有效化解和消除冬季交通违法和安全风险隐患,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稳定,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青大队持续聚焦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开展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
12月8日10时36分许,殷某某驾驶鲁CQ****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丁家路口时,因涉嫌超载被大芦湖中队执勤民警查处。经查,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49吨,实际车货总质量70.3吨,超载43.47%。殷某某因驾驶机动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30%以上未达50%的违法行为,被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12月16日,城区勤务专班在辖区内流动查纠交通违法行为。3时9分许,执勤民警对一辆鲁MF****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经称重,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49吨,实际车货总质量63.03吨,超载28.63%。该车驾驶人牛某因驾驶机动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30%的违法行为,被处以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请广大货车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禁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切勿为了一时的利益忽视安全。(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青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