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晨光 李斌)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工作的知晓率,山东省栖霞市公安交警大队救助办与宣传科的同志一起,走进果都社区文化广场,与司法、住建、退伍军人事务局等多个部门一起,开展了《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服务指南》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深受广大市民的欢迎。
活动中,救助办的同志向过往市民及参加本次宣传活动的其他单位的同志,发放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宣传材料,并详细宣讲了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的主要目的、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垫付金额、偿还期限、办理地点、“一次办好”等政策,以及资金垫付后有关追偿的政策规定,现场解答了群众针对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追偿的提问,
此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受教育群众500余人次。许多群众纷纷表示,国家这个政策非常好,这是家境并不富裕的群众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受到重伤时国家给垫付的救命钱,是交通事故受伤群众能够得到及时救治的有效保障,充分体现了党的关怀和温暖。(山东省栖霞市公安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