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梁山交警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专题宣讲活动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交通 > » 正文

山东临邑交警夜查酒驾不松懈,守护平安在路上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推进“秋冬季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全力稳定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近日,临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酒驾醉驾集中夜查行动,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行动中,根据辖区车流量特点和酒驾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临邑交警合理安排勤务,落实“点、线、面”相结合的巡逻查控模式,严查严管过往车辆,形成对酒驾醉驾等重点违法行为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同时警力向农村地区延伸,强化对国省道、县乡道路、城乡结合部等重点路段的管控,加大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切勿心存侥幸心理
 
  为什么酒驾会增加事故的发生?
 
  壹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贰
 
  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自以为没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此外,即便你饮酒后没有开车
 
  直接进行休息
 
  但还要警惕第二天的“隔夜醉”
 
  什么是“隔餐酒”“隔夜酒”?
 
  “隔餐酒”“隔夜酒”,是指某些司机在中午或晚上喝酒,休息一段时间或一个晚上后,以为酒精已经代谢完毕,继续开车,实际上是“人醒了,酒没醒”的状态。
 
  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人的体质不同,酒精的代谢速度也不同。不仅人与人之间不一样,即便是同一个人,酒精的代谢速度在不同的时间、环境下,也可能发生变化。
 
  因此,时常有驾驶人在当天夜里或凌晨喝酒,第二天自以为酒醒,在酒精没代谢完的状态下开车上路,导致酒驾醉驾。
 
  同时
 
  不管喝了多少酒
 
  一旦触犯了“酒驾醉驾”这条红线
 
  都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山东省德州市临邑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