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切实有效加强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保障电动车上路行驶时交通秩序安全平稳,切实落实好电动车源头销售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义务,最大程度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11月24日,山东省泰安市城西大队相关工作人员到辖区电动车销售点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强化源头监督管理工作,全面落实电动车销售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在检查中,民警向销售点负责人了解了当前电动车的销售管理情况,并向销售点负责人指出当前电动车在上路行驶时存在的突出安全隐患问题,要求销售点负责人根据当前车辆存在的安全指标及性能中的问题及时进行全方位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坚决杜绝“带病车”上路行驶,最大程度上保障骑乘人员上路行驶安全。通过此次检查,从源头上防止了电动车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现象发生,进一步提高了销售点负责人的安全管理思想认识和遵纪守法意识,最大程度上预防和减少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山东省泰安市交警城西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