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临沂高新区交警全力做好春夏交替时节交通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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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交警:严查酒驾不松懈,亮起冬季“平安灯”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有效化解秋冬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山东济宁交警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什么是饮酒驾驶?什么是醉酒驾驶?
 
  饮酒驾驶
 
  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驶
 
  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饮酒一分醉,驾车十分险。酒后驾车严重危害个人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位驾驶员要深刻认识到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要从思想上树立安全意识,从行动上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不文明的交通行为和危险驾驶行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严守交通法规。
 
  为什么酒驾发生事故的概率会增加?
 
  01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02
 
  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自以为没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小心“隔夜醉”
 
  有些人误以为中午过量饮酒后等到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后等到次日早上开车一定没事,实际上,这种想法并不科学。因血液中可能仍然含有大量酒精,此时开车也许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酒驾驶,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济宁交警提醒,每个人的酒精代谢能力不同,谨防“隔夜酒”。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还要记得哦
 
  不论风里雨里
 
  交警蜀黍在各个路口等您
 
  护您平安回家!(山东济宁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