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希文)近期,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兰陵大队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查纠和宣传劝导行动。
行动中,大队认真研判分析,科学部署警力,紧盯群众出行高峰时段,以辖区主干道、路口为重点,设立固定执勤点,对过往骑乘电动自行车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逆行、违法载人等行为进行劝导、整治。
劝导过程中,执勤民辅警结合典型事故案例,通过面对面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详细讲解系好安全带和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提醒群众驾乘机动车、电动自行车时切记系好安全带、佩戴好安全头盔,引导大家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坚决杜绝侥幸心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兰陵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