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家住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的贾先生家属将3万余元救助基金如数偿还至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账户上,确保社会救助款得到及时循环再利用。
今年1月,贾某交通事故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由于治疗费用较高,贾某家属无力支付医药费用,临淄交警第一时间为其开辟绿色通道,成功为贾某申请到了3万余元救助款,保障治疗。
今年9月,其家属在得到赔偿款后第一时间将3万余元救助基金垫付款全部归还,并感谢救助基金当时的救急。
临淄交警温馨提醒: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是暂借,得到救助的当事人有及时偿还的义务,这也是确保有限的资金能够正常流转循环利用,以救助更多的事故伤员。(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