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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啤”出行 青岛交通执法“普法小课堂”开课啦!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第34届青岛国际啤酒节火热进行中,为做好啤酒节交通运输执法保障工作,青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制定周密工作方案,联合属地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依法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结合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例,提醒广大市民游客:在纵享流光溢彩热闹盛夏时光、感受“中国啤酒之都”魅力的同时,将“安全出行”时刻牢记心间,切勿存在侥幸心理,自觉乘坐合法合规车辆出行!
 
  普法“小课堂”(一):非法营运车辆?拒乘!
 
  近日,执法人员在平原路与安徽路路口执法检查时发现,车牌号为鲁UDX**6的银色面包车正在缓慢行驶,车上坐满乘客,该车曾因非法营运被列入“黑名单”,执法人员重点关注,出示证件进行检查。面对执法检查,驾驶员当即承认了非法营运的事实。经查,驾驶员杨某通过电话和微信联系并拉载4名乘客,驾驶鲁UDX**6面包车从河套往返江苏路附近,收取乘客往返车费每人100元。杨某无法提供该车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证》,违反了《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执法部门依法处以一万五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普法“小课堂”(二):驾驶员推荐消费?不信!
 
  近日,执法支队接游客投诉,反映自己7月11日在市南区浮山所地铁站附近搭乘鲁UT7**2号巡游出租车时,原计划去栈桥游玩,但上车后驾驶员反复推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准零点等景区,认为该景区与出租车驾驶员之间存在利益勾结,要求查处。执法支队立即通过信息化系统调取该车当次营运记录,还原当时情况。经查,乘客上车后,驾驶员高某确有向乘客推荐景点的情况,在乘客同意后将其送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准零点景区。针对该车驾驶员推荐消费的行为,已由相关部门依职责办理。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鲁UT7**2号巡游出租车驾驶员高某在当次营运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通过议价方式收取车费,违反了《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执法支队依法对其处以五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普法“小课堂”(三):客运班车站外上客?隐患!
 
  近日,执法人员在市北区温州路执法检查时发现,鲁D78**3号客运班车正停在路边上客,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执法检查。经查,驾驶员张某驾驶该客运班车由青岛发往滕州,在四方大酒店附近违规上客3人,在温州路小村庄西公交车站附近违规上客1人,但《山东省汽车客运站检票记录》显示客运站内上客的人数为0人,涉嫌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执法支队依法对其处以一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青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根据青岛市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要求,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查出租车拒载、绕路、不合理收费、网约车巡游揽客、客运班车站外上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市民游客合法权益,助力旅游品质持续提升。​​​​(山东省青岛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