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济南南山交警开展“一盔一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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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五一”假期公安交警开展延伸服务,轻微交通违法不处罚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胜前 可新)“五一”小长假将至,为了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业务,应对旅游车流高峰,更好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展现“好客水城”、“温暖警队”的城市形象,4月29日,山东省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决定在节日期间(2024年5月1日—5月5日)开展延伸服务,柔性执法,对部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节日期间,聊城交警针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教育提醒,当场纠正,以下8种情形不予处罚:一是外地驾驶人因不熟悉道路,违反交通标志指示,载货汽车初次驶入禁行路段、小型汽车初次驶入单行道,经交通警察当场指出后立即纠正的,不予处罚。二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临时停车规定,不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且驾驶人在现场经告知后立即驶离的,不予处罚。三是通过路口遇有禁止通行信号时,车辆未完全越过停止线及时停车的,不予处罚。四是在高速公路匝道口或者城市道路右转专用车道右转,短距离骑跨占压分道线,未影响道路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不予处罚。五是机动车驾驶室内放置物品影响驾驶人安全视线,车身外部轻微改变(增加玩偶或装饰)存在安全隐患,当事人立即纠正的,不予处罚。六是因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而产生的违反标线、违反信号等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七是机动车行驶未按规定位置粘贴临时号牌,经执勤交警提醒后,立即纠正的,不予处罚。八是小型客车驾驶室装载少量自用品,不影响交通安全的,不予处罚。
 
  以下5种情形首违免罚,一是不按规定停车的,首违免罚。二是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首违免罚。三是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首违免罚。五是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首违免罚。五是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首违免罚。
 
  节假期间,针对轻微财损交通事故“全域快处”。“五一”期间,聊城交警将安排充足警力,深化道路交通事故视频快处模式。在聊城市范围内(7:00-19:00),凡发生碰撞、剐蹭、追尾等轻微财损交通事故,且不存在酒后、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可点击“交管12123”APP“事故视频快处”功能模块,通过警民视频连线,全程线上处置轻微财损交通事故,实现“事故快处快赔一次办结”。
 
  车驾管业务办理“不打烊”。聊城交警车管所“网办中心”正常受理业务,市民朋友可全时段在线办理驾驶证补换领、机动车牌证补换领、核发免检机动车合格标志等业务,相关证件邮政寄递送达。
 
  驾驶人考试“不犯愁”。最大限度安排考试计划,推出延时考,科目二、三联考系列便民举措,满足考生差异化需求,满足五一返乡学员考试,增设考试计划,并提前在“交管12123”APP上公布;“取消考试”免跑腿,考生可通过“聊城微警务”公众号“取消考试预约”模块提前一天申请取消考试。(山东省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