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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市中交警协助申领18万救助基金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坤)事故伤者茹某无力承担高额的医疗费用,在山东省济宁市交警市中交警大队的帮助下申请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目前,18万元救助金已经发放到位。
 
  2月8日,史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济宁市西十二路由东向西行驶时,与在道路南侧由西向东行驶的茹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致茹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该事故造成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茹某受伤严重,被送至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因伤情严重,截至3月4日茹某在重症监护室的救治费用数额已经达到30多万元。
 
  在市中交警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确认当事人史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茹某无责任。因肇事车辆未投保商业险,保险公司仅进行了18000元的交强险垫付;肇事者史某也未进行垫付,高额的救治费用使伤者家属一时难以凑齐。为使伤者得到及时治疗,市中交警大队办案民警立即为其申请了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对其在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的救治费用进行了最高金额18万元的垫付,缓解了家属的经济压力,使伤者得到了及时的救治。(山东省济宁市交警支队市中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