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8月4日,山东菏泽郓城交警大队在郓城郭武路开展行动时,发现一客运车辆车内显得异常拥挤,立即令其停车接受检查。经核实,该车核载8人,实载10人,超员2人,超员率达20%以上。
民警对王某超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安全转运超员乘客,并对王某“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王某表示十分后悔,会吸取此次教训,不会再犯。(山东菏泽郓城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