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12月8日下午,山东省淄博市周村交警在王村一铁路桥附近查处酒醉驾违法行为。对一名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二轮摩托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时,发现驾驶人潘某身上有酒气。经检测,潘某血液内酒精含量是20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就在对潘某信息进一步核查时,民警发现潘某的违法行为不仅仅是酒后驾驶。潘某未随身携带驾驶证;准驾车型是C证,不具备驾驶二轮摩托车的资格;驾驶证已经超过有效期;驾驶的摩托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随身携带驾驶证、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潘某面临罚款1600元驾驶证记31分的处罚。(山东省淄博市周村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