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鲁伟 孙运涛)在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中,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莒南大队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唤起人们依法行车走路的交通文明理念,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营造了良好的交通秩序和文明的交通环境,使交通安全宣传效果得到凸现,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宣传民警深入到党政机关、有车单位及客流量比较集中的客(货)运站,发动和引导有车单位广泛参与交通安全宣传,特别是通过创建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示范学校和交通安全企业活动,使各单位、村庄、学校组织好对本单位的交通参与者特别是客运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交通法律、法规学习活动。通过张贴标语、横幅、制作提示牌、黑板报、发送短信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加强客运驾驶人的宣传工作,坚决防止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大队组织民警到长途客运站、出租车客运公司及其他有车单位对客运驾驶人经常集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其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督促客运企业和有车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杜绝不符合条件的客运车辆和无资质的客运驾驶人从事运营。把好出站关,严防客运车辆超员出站。加强对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的监督检查,发现交通违法,严肃查处,责令整改,严防超员引发恶性事故。
三、不断规范交通安全村建设。在全县所有的自然村全面建立交通安全活动室和宣传橱窗,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挂图。各村都确定了一名交通安全宣传员,负责本村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充分利用农村广播站、有线电视定期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内容。大队还统一组织民警下乡进村,通过放电影、播放交通安全光盘、宣讲交通法规等各种令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莒南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