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陶龙飞)近日,山东省青岛平度交通警察大队及时联系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工作人员,为交通事故当事人争取到一笔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关键时刻纾民困、解民忧。
2022年1月19日钟某某驾驶鲁B8G***号小型轿车(载朱某某、钟某、朱某某)沿大泽山镇御驾山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沙沟村大桥东100米处驶入路左,与对向行驶耿某驾驶的鲁UB2***号大型普通客车相撞,钟某某、钟某、朱某某受伤,朱某某经抢救无效当日死亡,钟某在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平度)院区重症监护室抢救。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民警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生活都较为贫困,压力较大。青岛平度市交通警察大队办案民警及时联系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工作人员,为当事人钟某争取到救助基金9.3万元,帮助其解决了就医困难。
据了解,近年来,青岛平度市交通警察大队积极帮助交通事故困难家庭申请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共垫付223人,垫付金额963万余元,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山东省青岛平度交通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