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青岛李沧交警将走失男童安全送至回家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交通 > » 正文

山东青岛黄岛交警严查面包车超员,多一人也不行!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超员驾驶
 
  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在“挤”和“捎”的同时
 
  安全隐患也在悄悄潜伏
 
  近日
 
  青岛黄岛交警查获
 
  多起超员违法行为
 
  罚款200元,记6分!
 
  近日,青岛黄岛交警在巡逻途中发现鲁R0***8小型客车内人头攒动,涉嫌超员违法行为。随即,执勤民警将其拦截,并对其进行检查。打开车门的一瞬间,车里密密麻麻坐满一车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民警对驾驶员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劝导“乘客”乘坐公交车。同时,王某被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处罚完毕后责令驾驶员消除违法行为后放行。
 
  罚款100元,记3分!
 
  2022年2月4日下午5时30分许,青岛黄岛交警在滨海大道巡逻中发现一辆号牌为鲁U***78的五菱小型面包车涉嫌超员,随之鸣警笛让其减速慢行靠右侧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驾驶员林某,所驾驶面包车核载人数为7人,实载人数为8人,超员20%以下。民警随后对驾乘人员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耐心讲解超员载客潜在的严重安全隐患,并对驾驶人处以100元记3分的处罚。
 
  这两辆被塞的满满当当的车辆幸好被交警及时拦下万一发生危险后果不堪设想
 
  蜀黍希望大家明白
 
  超员载客是非常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
 
  并非“多坐一人不算超员”
 
  也不是所谓的“距离近点,超员没事的”
 
  车辆超员有多大危害
 
  蜀黍细细跟你说来~
 
  根据交通安全法律规定,超员只与车内乘员数量有关,与乘坐人员的高矮胖瘦、年龄大小均无关。所以,只要车内人员超过行驶证核定载人数量,就属于超员,即便只是一个被父母抱在怀里的婴儿也不行。
 
  法律链接: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危险驾驶罪:(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 139 号)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驾驶营运客车 ( 不包括公共汽车 )、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驾驶营运客车 ( 不包括公共汽车 )、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超员车辆因载重过大、惯性强,制动距离相应变长,危险性随之增大。如果严重超员,更容易爆胎、制动失灵、转向失控、侧翻等导致意外事故发生。
 
  超员还会加重事故伤害程度。对超员乘客来说,他们没有安全带等保护措施。因此,在大多数的交通环境下,超员乘客均处于伤亡风险中,他们不仅更容易受到伤害,而且受到的伤害更加严重。
 
  青岛黄岛交警郑重提醒
 
  生命至上,不管是驾驶人还是乘客
 
  都要主动拒绝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
 
  不要图一时方便、贪一时利益
 
  而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置于险境(山东省青岛市黄岛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