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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城阳交警:货车逆向撞翻摩托车,警医联动伤者生命无忧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2021年12月18日11时22分许,山东青岛城阳公安交警122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青岛城阳区红霞路鑫江桂花园门前处,发生一起货车撞伤二轮摩托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接警后,青岛城阳公安交警122指挥中心紧急启动院前警医联动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救治“绿色通道”机制,警医迅速赶往现场处置。为了确保伤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122指挥中心及时下达指令,沿途各岗位执勤民警指挥120急救车安全通过路口,确保伤者得到及时救治。
 
  经现场勘察及调查,2021年12月18日11时20分,王某(男,30岁,山东蒙阴县人)驾驶鲁Q牌照轻型货车沿青岛城阳区红霞路向南行至鑫江桂花园门前处逆向行驶,将对行崔某(男,39岁,山东苍山县人)驾驶鲁B牌照二轮摩托车撞翻在地。
 
  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王某驾驶鲁Q牌照轻型货车逆向行驶、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二项之规定,王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崔某无责任。
 
  春节将至,请自觉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青岛城阳公安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朋友:逆向行驶危害多!逆向行驶是道路交通中比较严重的一种主观违法行为,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则发生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后果!(山东青岛城阳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