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鲁伟 孙运涛)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中,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莒南大队紧密结合辖区实际,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力度,力争将发生在辖区内的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全部侦破,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在辖区营造了良好声势,有力地震慑了交通肇事逃逸分子。
一、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包案制度,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大队落实领导负责和案件责任制,全面清理今年以来辖区未侦破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要把责任分解落实到个人,确保每起逃逸案件都有专人负责,做到案件不破人不撤。同时,主动争取刑侦、治安、技侦、网监等相关警种的支持和配合,由各警种、各部门共同协调配合,建立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和利用多警种的工作优势。
二、加强对案件的分析研究,进一步明确目标和方向。大队在前一段时间清理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工作的基础上,继续组织专门警力,对未侦破的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和线索进行清理排查,对逃逸交通事故案件进行重新研究讨论,进一步摸清事故逃逸人及车辆的情况及案件的规律、特点,使侦查工作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
三、加强基础工作,掌握破案主动权。大队通过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寻找目击证人,及时、广泛地搜集证据信息,从中获取线索。对于能够确定事故逃逸人的身份,但抓不到其本人的,做好其相关家属的动员工作,并通过网上进行追逃,争取破案的主动权。
四、加强防范,采取措施压事故,减少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发生。大队加强和改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措施,把压事故作为日常执勤工作的目的,重点抓好工程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的管理,加大力度打击无牌无证机动车;同时要求车管所提高无牌无证摩托车的入户率,宣传交通事故逃逸给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的危害,努力减少交通逃逸案件的发生。再就是要求民警在路面执勤执法中要注意发现、查控逃逸嫌疑车辆和人员,特别是有肇事嫌疑特征的车辆或未悬挂号牌、挪用号牌、假牌假证、擅自改变车辆颜色的车辆,要严格进行盘查和网上比对。
五、加大宣传力度。大队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等媒体加强宣传报道,营造全县开展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的浓厚氛围,对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人形成强大威慑声势,促使交通肇事逃逸人主动投案自首。同时,引导群众强化逃逸事故预防意识,积极及时提供准确线索,为破案奠定群众基础。(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莒南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