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耿世良 张艳春)为全力遏制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山东省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针对冬季气候恶劣,交通事故多发的特点,把整治酒驾作为交管工作的一项重点来抓。他们组织优势警力,以城区为重点,逐步向城乡结合部延伸,将治理“酒驾”推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管理轨道,形成长效机制。
整治行动中,他们采取四条有效措施。一是加强路面管控。他们认真分析辖区冬季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在继续保持对主要出入站口、服务区、停车场管控的同时,将整治重点时段的13时至14时、20时至21时向平时延伸,由重点路段向村庄、企业集中部位的区域延伸,切实抓好龙门路东段、蚬河路北段、文化路北段等酒店相对较为集中的区域的检查,在周围必须经过的路口设立检查点,采取动态查控与静态执勤相结合的方法,对酒后驾驶开展不间断的循环整治,最大限度地扩大管控的触角和范围,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漏管、不失控。二是开展集中整治。他们积极会同治安、巡警等部门进行协同作战,以城区中心较繁华路段及各乡镇餐饮较集中的部位为主战场,扎实布控,坚持“纠违必测酒”,切实把移动警务执法终端、呼气酒精含量检测仪、约束带、对讲机、执法记录仪等科技装备用足、用好,对涉嫌醉酒驾驶的,及时进行抽血化验,对查获的酒后驾驶特别是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的规定,依法从严处罚,做到快检测、快取证、快审批、快拘留,切实提高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率。同时,他们及时向违法人家属、单位或社区通报,形成联合管理、大力震慑的态势,起到处罚一个人、教育一大片的效果。三是落实责任捆绑制度。为确保整治达到预期效果,他们对下属中队实行包片督导,落实责任捆绑制度,并将酒后驾驶整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纳入月考核考评机制,实行奖优罚劣,有效地推动了集中行动的顺利开展。行动期间,大队班子成员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认真执行带班上路查纠制度,亲力亲为,带头参战,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对整治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四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始终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严格现场查处酒驾执法过程管理,开启执法记录仪和对讲机,关闭手机;严格实行查处酒驾现场宣读、报告制度,对当事人实施呼气酒精含量测试后,民警当场向当事人宣读检验结果,并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宣读过程和酒精检测仪显示数据,做到现场“即测、即读、即报”。同时,要求全体执勤要切实加强自身安全防护,提高对查酒驾的查缉机能和安全防范能力,按规定穿着和使用安全防护装备,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12月1日以来,大队共开展酒驾专项整治集中行动6次,累计出动民警240余人次,出动警车60余台次,布置岗点达26处,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56起。(山东省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