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鲁伟 孙运涛)为了规范事故处理工作,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莒南大队针对事故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四个加强措施,进一步提高民警的执法理念和执法质量,使事故处理工作更加法治化、规范化、服务化。
一是加强教育,培养办案民警的执法理念。大队始终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学习的重点,着力培养民警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自觉接监督的意识,用廉政法规制度来教育民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用公正廉明的行为把好执法权。
二是加强培养民警规范意识。针对事故处理工作,大队制定了《事故处理工作规范》来约束民警的执法行为,为了强化案件审核关,解决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对原有的执法质量考评细则进行重新修订,并每月评出一卷最差及最佳案卷,列入民警的绩效考评,每月一通报,以提高民警的执法规范意识。
三是加强案件把关。每一起案件均做到细致审阅、记录、跟踪,纠正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使民警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四是加强督查。大队专门成立由大队长、分管副大队长、事故科长等人组成的督查领导小组,对执法中存在的个性和共性的问题及时通报,跟案整改,并进行责任倒查,从而不断规范事故处理工作。(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莒南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