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济南长清交警:方便出行的共享助力车占道堵路开展整治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交通 > » 正文

山东招远交警:走进客运场站宣传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秦学杰)8月25日 08时31分许,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与河东路交叉口,贾某驾驶烟台06***08号牌电动自行车由西向北转弯时,与盛某驾驶由西向东行驶的鲁FS**0R号小型客车碰撞,致两车受损,贾某受伤。经调查,贾某驾车转弯不让行,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同样在8月25日的14时6分,招远市金城路金兄弟汽修北路口,招远市迟某驾驶鲁F2**CF号轻型仓栅式货车由东向西倒车,与李某驾驶的由南向北行驶的无号牌电动三轮车相撞,致车损,李某伤,经抢救无效于8月28日死亡。经初步调查,迟某不按规定倒车,李某无证驾驶,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两起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贾某佩戴了安全头盔,并无大碍,而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李某未佩戴安全头盔,不幸身亡。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在事故的冲击力下,佩戴头盔与未佩戴头盔,结果截然不同。希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章守法,系好安全带,佩戴好安全头盔,确保出行平安。(山东省招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