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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东明交警为生活贫困者办实事受群众好评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万友)日前,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继续响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继续认真开展“我为 群众办实事”工作中,及时帮助交通事故中受伤、家庭生活困难户申请获得救助金一万余。受到群众好评。
 
  2021年7月17日27分,邢某某驾驶杰工牌电动三轮车行驶至东明县渔沃办事处四柳树村南路口处时,与一辆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邢某某某及三轮车乘坐者王某某受伤,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逃逸。
 
  经菏泽市立医院医生检查诊断:此次交通事故造成邢某某面部裂伤,鼻骨骨折,牙槽骨骨折,创伤性牙脱位,开放性手部损伤,眼挫伤,臀部挫伤,上颌骨骨折,右上颌窦前壁骨折,鼻中隔骨折。
 
  经办此案的菏泽市东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周彦广、杨爱民、许少蕊在办理此案中通过走访群众、医院中了解到受伤者卢某某家庭生活困难时立即将该情况汇报大队领导。经过东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和菏泽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服务站工作人员核实伤者卢某某有关情况,本着救人救急的原则,及时给伤者开启绿色通道。
 
  目前,一万四千余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金已拨付到伤者邢某某医疗帐户。对此,交通事故中受伤者邢某某家属和其邻居对东明交警和菏泽市道交救助站工作人员为民办实事的工作作风连声感谢。
 
  在此,东明交警提醒广大群众:凡驾驶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者一定要先戴上防摔防撞头盔,确保人身安全文明行驶。(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