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海艇)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不遵守交通信号,不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标线,不按规定让行,这些交通违法陋习,都极易引发事故。为进一步增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文明交通意识,有效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山东省招远交警全力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劝导行动。
行动中,大队在城区主干道路口安排警力,采取定点执勤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法,对电动自行车侵走机动车道、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进行劝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违法行为人不能服从管理、拒不缴纳罚款的,民警依法对其电动自行车进行扣留。在纠正违法的同时,向驾驶人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指出其违法行为和社会危害性,增强其对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自觉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接下来,大队将持续对电动自行车的各类交通违法开展整治行动,规范电动自行车的交通秩序,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创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山东省招远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