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今年以来,山东省泰安市公安局试点推行道路管理“路长制”,着力破解制约道路管理工作提档升级的难点问题,切实提升道路综合治理能力,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泰安市公安局制定下发方案,在全市确定33条交通流量大、秩序比较乱的交通要道作为试点道路,逐路逐段确定了34名路长、143名副路长、266名路管员。在试点道路逐步建立道路交通管理联合巡逻防控、道路交通违法联合查处、复杂公共场所周边交通治安秩序维护、道路隐患联合排查整治、恶劣天气联合应对、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联合侦破等九大工作机制,并健全“路长制”常态化奖惩激励机制,全力构建全天候全方位道路安全管理体系。
泰安市公安机关整合警力资源,调动社会力量,在夯实交警、派出所、特巡警等公安内部警种联动机制的基础上,将试点路段内肩负道路管理相关职责的有关部门单位统一纳入联动体系,“交警路长”定期召集道路联席会议,集各警种、各部门之力,共同研究会商道路管理方面的疑难问题。创新交警主导、其他1个或多个职能部门参与的“1+1”或“1+N”模式,灵活机动地开展市容市貌、营运秩序、环境卫生、社区管理、门前五包等统一治理,合力消除疑难问题。同时,结合路段包保责任巡查机制,全面强化夜间联动管控,实现试点路段“时时有警力、每天有治理、每周有联动”的管控格局。
“路长制”试点以来,泰安市交警、派出所、特巡警开展联合整治行动300余次,查处重点交通违法同比增长397.6%,试点道路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山东省泰安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