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海艇)为保护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山东省招远交警集中警力,对三轮车违法载人、三轮车驾驶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进行严厉查处,特别针对农村地区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的状况,大队结合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三轮车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大宣传、大劝导、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保护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7月份以来共查处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58起。
三轮车本身具有速度快、制动性差、稳定性差、无乘客座位、缺乏安全防护等严重安全隐患,违法载人更是险上加险。生命只有一次,容不得半点侥幸,切勿贪图一时的方便,而置安全于不顾,一旦酿成大祸,必将追悔莫及。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抵制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山东省招远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