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耿世良 张艳春)5月27日,山东省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优势警力,连续2次开展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警力72人次,查处三轮车违法行为92起,其中不戴安全头盔52起、违法载人17起,无证驾驶18起。
集中统一行动中,他们依托冯格庄、穴坊等公安检查站,切实加强对农村集市、工地周边路段以及乡村道路的巡逻检查力度。他们针对三轮车的分布特点,将管控重点向乡镇偏僻道路延伸,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定点执勤与机动巡逻相结合方法,定期开展集中统一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三轮车无牌无证、违规载人、酒后驾驶等突出违法行为。同时,他们认真检查三轮车“三见面一建档”“一喷涂一反光条”等项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始终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已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三轮车轻便、快捷、成本低,结构简单,成为群众运输小件货物的主要交通工具。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青睐三轮车,使用面遍布城乡。由于三轮车驾驶人安全意识薄弱、驾技参差不齐、随意违规操作等原因,导致交通事故频发,直接影响到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为进一步加大对三轮车的安全管理,莱阳交警把管控三轮车列为交管工作的重点,出重拳严打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切实加大对三轮车的整治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山东省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