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陈峰 孙菁)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部署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增强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连日来,山东省招远交警在城区开展以整治“小目标”(摩托车、非机动车、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的违法行为)为重点的交通违法专项行动。
行动中,招远交警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在城区重点路口、路段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路口越线停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做到不纠正违法行为不放行,不消除安全隐患不放行,形成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
在执法过程中,对违法人员采取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处罚前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告知违法事实、处罚依据等,并让当事人签字确认。同时,教育电动车驾驶人佩戴头盔出行,不违法载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使驾驶人对安全文明出行有了更深的感悟和理解,也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5月18日,共处罚非机动车违法行为18起,三轮车违法载人2起,纠正教育非机动车驾驶人200余人次。通过开展“小目标”交通违法专项劝导整治行动,切实提高了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自觉性,规范了道路交通秩序,得到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山东省招远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