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雪 孙运涛)车祸无情人有情!莒南交警为伤者申请八万社会救助金,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5月11日16时40分许,杜某某驾驶一辆重型货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文十线西埠村路段,在车辆调头过程中与吴某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后载:王某)发生碾压事故,后吴某与王某被送往莒南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治疗,吴某当晚进行了右上肢截肢手术、王某进行了左下肢和右下肢截肢手术,目前夫妻俩还在重症监护室进行抢救治疗。
事故发生后,山东省莒南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社会救助基金办了解情况得知,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该案情并给予夫妻俩双方垫付了八万元抢救费用。(山东省莒南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