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5月5日17 时许,山东省海阳市民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至本市海天路英雄山路口处,与驾驶小型轿车的孙某发生碰撞,李某颅脑损伤被送往医院抢救。因其家庭困难、无力缴纳数万元的医疗、抢救费用,而轿车驾驶员孙某也无力垫付。
海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救助办民警得知这一情况后,第一时间介入,协调医院开通绿色通道抢救生命。同时,连夜帮助李某的儿子办好相关材料,申请办理救助基金。以最快速度为其申请到45000元救助款。因抢救及时,王某转危为安。民警积极主动、全程服务、救难解忧的工作作风,使李某一家人深受感动。5月6日上午,李某的儿子来到交警大队,送来一面写有“执法为民,雪中送炭”字样的锦旗,向民警表达感激之情。(山东省海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