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胜)4月9日下午,山东省招远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过程中,查获1起超员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4月9日17时许,民警在黄草线巡逻时发现一辆牌号为鲁F9***V的小型普通客车涉嫌超员,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拦截检查。经查,该车核定载客人数为7人,实际载客人数为13人,属于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的违法行为。驾驶人刘某勇(男,57岁,栖霞市人),拉载的为雇用干活的工人,为了少跑一趟,便冒险超员,没想到被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对其进行了教育,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对超员的人员予以转运。
对于超员超载,不少驾驶人认为挤一挤就过去了,为了经济利益,尽可能的超员超载,但却忽略了其中的危害,置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
在此,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超员是一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在道路上高速行驶时极易使车辆重心偏移造成翻车安全隐患。此外,由于超员的乘客没有座位,也没有安全带等安全设施,一旦发生紧急刹车,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严禁超员上路,自觉抵制乘坐超员车辆。(山东省招远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