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4月10日发布通知,决定从现在起集中1个月时间,对道路交通安全进行专项整治。
通知要求,要强化责任落实,促进企业全体职工知责担责尽责。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在1个月内,制定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将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到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企业所有人员都要对照清单,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各级公安、交通部门要适时调整驻点监督人员,突出事故路段和客货运企业,加强驻点监督指导。
要强化源头治理,提高关键环节安全管理水平。采取强力措施,紧盯重点环节、关键部位,源头治理,防范事故。要督促企业切实落实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确保监控人员在岗在位,要及时坚决予以纠正车辆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以及驾驶员接打电话、吸烟、与他人交谈等违规行为;严禁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上岗;严禁车辆“带病”运行。各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加大公路巡查频次,加强临水临崖路段、隧道桥梁、连续长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安全防护设施的排查力度,及时排查整治公路安全隐患。
强化执法管控,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各级公安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重点违法行为监管力度,保持严管高压整治态势,严厉查处违法转弯变道、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级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严管严查“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同时要要加强宣传,集中曝光严重交通违法典型案例,开展好现场警示教育,积极营造安全出行的良好氛围。齐鲁网 孙昊南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