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济南长清交警:方便出行的共享助力车占道堵路开展整治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交通 > » 正文

山东烟台高速交警莱阳大队查出一起二次酒驾违法行为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姜沣祖)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是众所周知的,可是总有人忽视“隔夜酒”的危害。4月5日上午,山东省烟台高速交警莱阳大队查处一起 “隔夜”酒驾违法行为,而且还是二次酒驾。
 
  当天上午9时许,莱阳大队民警在辖区冯格庄收费站例行勤务,对一辆鲁F牌照的小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员神色紧张,在与民警交谈时车窗只开一个小缝,民警随即要求驾驶员熄火下车接受检查。当驾驶员下车与民警面对面交谈时,一股浓浓的酒气扑面而来。民警怀疑司机涉嫌酒驾,所以立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该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已达到酒驾标准,属于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经了解得知,驾驶员是前一天晚上喝了半斤白酒,由于今天中午要去参加同学聚会,所以早上起来便匆匆驾车上高速,没料到,这个时间被查处。民警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将其带回大队处理。回大队后,民警通过查询发现,驾驶员前不久因酒驾被查处,属于二次酒驾的违法行为。最终,民警依法对该驾驶员二次酒驾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10日以下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严厉处罚。
 
  烟台高速交警提醒: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因人而异,每个人的体质不同,酒精的代谢速率也是不同的,前一天如果饮酒过量,千万不要开车,否则,仍然会达到酒驾标准且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切记睡醒≠酒醒。(山东省烟台高速交警莱阳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