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陈冬)近日,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主动提供帮助,成功帮一名交通事故伤者申请到3.17万元道路交通事故救助金。
2021年1月17日17时15时分许,孙某伟驾驶鲁Q51XXX号五菱牌小型客车沿双月园由西向东行驶至与科教路路口向东200米时,其车左侧与顺行的邱某英驾驶的电动二轮车相撞,造成邱某英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造成邱某英右侧枕顶硬膜外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双顶枕部头皮血肿被送往医院抢救,高新区大队办案民警在了解到肇事方车辆驾驶人及邱某英家庭困难,无力支付治疗费用后,立即启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机制,帮助邱某英申请了3.17万元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了其治疗费用,解了邱某英的燃眉之急。(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