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沁雨)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山东烟台福山交警在全面落实恶劣天气各项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的同时,突出“四严”措施,强化源头管理,筑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
严格备勤制度,及时处理事故。按照大队统一安排部署,各执勤中队结合辖区恶劣天气发生的规律、特点,科学调整勤务安排、合理部署警力,遇有恶劣天气出现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大队领导全部在队内或路面指挥,保证备勤警力,确保全天候辖区路段有警力和警车担负路面管控任务。
严格责任倒查,落实督察考核。要求对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和车辆查验的结果及检验人员都要签字确认,以备检查和责任倒查。各客运公司及客运站要制订严厉的惩罚措施和奖励举报措施,杜绝站外揽客、途中上下客等违规违法行为,使车辆及驾驶人的运营情况始终处在监控范围内,避免意外事情的发生。对恶劣天气民警在岗在位及巡逻管控情况进行认真督察考核,及时发布考核通报,奖优罚劣。对工作不认真、脱岗漏岗或玩忽职守引发辖区出现重、特大交通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节追究当事民警及所属中队领导责任。
严格安全管理,坚决消除隐患。要求各重点车辆单位要认真贯彻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交通安全精细化管理,严把企业、车辆、人员“四道关口”,健全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动态管控机制,坚决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对客运单位的车辆运营资质进行再一次核查,对驾驶人的准驾资格进行排查,对查出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一律不许出站、不许上路、不许营运。
严格宣传教育,管控思想源头。派出民警有针对性地对多次发生超员、超速交通违法行为的客运企业及驾驶人,组织集中安全教育学习,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做到“文明行车、安全驾驶”;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接受处理的客运企业、驾驶人,大队及时下发通知书,督促其接受处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确实营造严管氛围。积极安排民警深入到客运站开展交通安全演讲,通过播放安全宣传短片、以案释法、利用大型LED显示屏滚动字幕等手段,告诫客运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反行为的危害性,切实提高客运驾驶员的守法意识。自11月11日以来,大队出动警力200余人次,出动警车50余辆次,查纠交通违法行为400余起,暂扣违法车辆8起;排查道路安全隐患6处,检查运输企业10家、重点运输车辆400余辆;在电视台发布公益广告2条,发布微信6条,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山东烟台福山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