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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莘县交警大队联合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主题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冯永华)今年12月2日是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进一步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12月2日,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司法局、聊城交运集团第八公司等部门在长途客运站开展“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县交警大队、县司法局、聊城交运集团第八公司有关负责同志,围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通过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发放“122”宣传资料、面对面宣讲交通安全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日常出行常识,并根据“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重点讲解骑乘摩天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系好安全带等交通安全知识,结合“零酒驾”创建活动,宣传普及“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交通安全常识,让广大交通参与者正确树立交通安全观;同时,交警大队宣传民警通过例举近期发生的冬季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广泛宣传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闯红灯、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后果,并针对群众提出的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
 
  通过“122”主题宣传活动,使广大交通参与者对文明交通的重要意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了更全面的掌握,切实增强了“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交通理念。
 
  参加宣传活动的群众纷纷表示,今后一定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关爱生命、摒弃陋习、文明出行、远离事故。同时,积极加入交通安全宣传队伍,当好一名交通安全宣传员,主动向身边亲人、同事、朋友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